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财库[2006]13号)要求,现对我市开展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认定
    我市区域内的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认定由北京市财政局负责。根据申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分为资格审批和资格确认。资格审批范围包括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机构申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以及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原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资格。
    资格确认范围包括招标代理机构申请确认其原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资格。
    二、关于对申请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七款的要求,对于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批资格的申请人,其上报的从业人员应参加北京市财政局组织的政府采购专业知识培训,并于申请时提供“参加北京市财政局组织的政府采购专业知识培训人员名单”,北京市采取先培训后认定的方式。市财政局将根据申请情况定期安排培训,培训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关于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认定具体程序说明
    (一)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机构,应按照《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程序》及本通知规定和要求,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同时,按要求填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批申请书》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确认申请书》。
    (二)基本程序
    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申请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申请时,需要申请乙级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要登陆北京财政网站(www.bjcz.gov.cn)或北京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专栏,按照网上提示完成申请程序。同时,请将相同的书面申请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申请时间以收到完整的书面材料时间为准。
    具体程序如下:

    四、关于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中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申请材料规格要求
    申请书和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原则上文本字体使用仿宋四号,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申请表格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直接报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查询办理情况
    申请乙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机构,可随时登录北京财政网站(www.bjcz.gov.cn)或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查询相关办理情况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
    联系电话:68430032  88549366
    传真电话:68430035
    邮政编码: 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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