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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街道(乡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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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要求,“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重点推进街道、乡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制度建设,培育发展各类社会治理主体,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和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街道(乡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深化发展,提升基层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结合我市实际,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市民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街道(乡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从改善准入环境、建立供需目录、加大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

  一是改善准入环境。主要是放宽了准入条件,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社会组织,均可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推动社区社会组织联合申请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畅通参与渠道。

  二是建立供需目录。主要是通过梳理调研居民和社会组织供需双方的公共服务需求和供给能力,以及街道(乡镇)自身公共服务职责,形成“三目录”,即公共服务需求目录、社会组织服务供给目录,以及街道(乡镇)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明确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边界和内容,将街道、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三方职责、能力和需求有机对接。

  三是加大支持力度。主要是建立起街道、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三方对接机制;加强资金统筹管理,提高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规模;对于适合社会组织承担以及能够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的公共服务领域,向社会组织倾斜购买;创新购买方式,探索差额购买、公益创投等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多方筹措项目资金,形成多元化公共服务投入模式;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项目,可向社会组织跨年度(最多3年)购买,形成社会组织稳定的资金来源;有条件的街道(乡镇)可设立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实现购买信息透明公开;加强绩效管理,以评促建,将绩效理念和成本意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优秀社会组织和服务项目品牌化,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预期效果

  通过完善街道(乡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制度机制,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准入环境,加大支持力度,扩大购买规模,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承接更多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基层治理提供有力支撑,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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