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非政府采购公告区 -> 非政府资格预审 2019-05-05
[公开]北京怀胜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专业分包工程)入库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北京怀胜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专业分包工程)入库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北京怀胜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专业分包工程)入库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立凤

项目联系电话:159107391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怀胜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迎宾中路30号

联系方式:010-616149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丰利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立凤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国创产业园6号楼3层3008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9年05月06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新兴产业区利泽中街2区208号(众运大厦)A座1307房间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住建部要求的专业承包工程资质或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和维修证书或行业要求的相关专业资质证书;(4)外地施工企业提供进京施工备案许可证; (5)企业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报表和其他证明文件表明其资产负债、损益等情况;如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可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表明其资产负债、损益情况;(6)企业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承诺;(7)企业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承诺;(8)企业业绩情况:提供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为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专业分包工程的业绩;(9)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情况:提供ISO9000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或类似的质量保证体系、ISO 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 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10)企业现有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提供建造师、高级职称等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11)企业现有的重要设备状况;(12)企业没有涉及与工程专业承包合同的签订或履行有关的法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13)企业没有任何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的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植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审查标准、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专业分包工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企业,符合住建部或相关行业要求的专业分包工程必须有资质要求的法人单位(以下简称供应商)。
二、资格审查专业分包工程
序号 专业分包工程
1 电梯:采购+安装
2 室内家电设备,例:热水器、灶具、抽烟机、分体空调等
3 消防分包工程
4 安防分包工程
5 停车分包(含车位划线、停车定位杆、减速带、反光凸面镜等)
6 园林景观分包工程
7 精装修分包工程
8 太阳能分包工程
9 供热工程,含:锅炉房建设、换热室建设等
10 标识广告分包工程
备注:表中未列专业分包工程,在下批合格供应商入库时进行申报。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9-05-2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5月05日 16: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新兴产业区利泽中街2区208号(众运大厦)A座1307房间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住建部要求的专业承包工程资质或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和维修证书或行业要求的相关专业资质证书;

(4)外地施工企业提供进京施工备案许可证;

    (5)企业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报表和其他证明文件表明其资产负债、损益等情况;如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可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表明其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6)企业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承诺;

(7)企业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承诺;

(8)企业业绩情况:提供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为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专业分包工程的业绩;

(9)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情况:提供ISO9000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或类似的质量保证体系、ISO 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 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0)企业现有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提供建造师、高级职称等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1)企业现有的重要设备状况;

(12)企业没有涉及与工程专业承包合同的签订或履行有关的法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13)企业没有任何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提供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公告.docx

打印 】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