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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密财采投[2017]第1号)

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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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交换机及机房服务器更新项目”投诉案作出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中电中天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山水广场B302

    被投诉人1: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

    住所地:北京市密云区新南路103

    被投诉人2:北京市密云区政府采购中心

    住所地: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1被投诉人评标委员会评分不合理,要求被投诉人对得分进行复审,要求查看打分情况,要求查看投标文件。2对之前被投诉人回复的质疑函进行投诉。3该项目出现相互串通投标现象,要求查看投标人社保证明,要求被投诉方不协助投诉方质疑答复进行调查。4对质疑函所有答复不满意。为此,于2017822日向本机关投诉。本机关于2017822日予以受理,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机关于2017928日依法作出密财采投(2017)第1号《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