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40455-XM001
二、项目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设备购置-商用净水直饮一体机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瑞禹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天秀路10号中国农大国际创业园2号楼五层5287
被投诉人: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工业开发区云杉路289号
采购人:中国音乐学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丝竹园安翔路1号
相关供应商:碧丽(北京)净水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环北路308号(集群注册)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5年6月23日。
投诉事项:1.中标人碧丽净水公司中标型号J0-K50L-R0(公示型号J0-K50L-R0)产品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存在实质性偏离,属于虚假响应中标;2.根据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公示的碧丽净水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碧丽净水公司在标书编写格式及商务要求的售后服务内容均存在实质性偏离,属于虚假响应中标。
投诉人于2025年7月15日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7月24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并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8月4日收到其投诉材料,经审查后当日依法予以受理。受理后,本机关依法向有关单位发出了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书副本、协助调查函等材料。经审查,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11月3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5〕第34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驳回投诉。
北京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