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30052-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档案馆2025年至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中湾智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1206室
被投诉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玉林里45号腾飞大厦
采购人:北京市档案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1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首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49号B102室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5年07月07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结果于2025年8月1日公示,经查询我公司综合评分为87.15分,评分过低。一是我公司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证书,但我公司管理体系认证部分未得分。同时,我公司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5份业绩合同对应项目业主好评,但我公司服务评价部分仅得1分,我公司所提供资料完全符合评分要求,评审打分有误;二是我公司自2019年起已连续6年为北京市档案馆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对档案馆现场环境、设备设施和各项客观条件十分熟悉,深刻了解其服务需求及服务标准,已针对性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流程、服务标准及工作制度,并得到馆方认可。以上内容均在投标文件中予以充分体现,均达到并完全符合评分标准,我公司主观分部分得分过低,评审打分有误。
投诉人于2025年08月04日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2025年08月12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并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08月25日收到其投诉材料,经审查后当日依法予以受理。受理后,本机关依法向有关单位发出了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书副本、协助调查函等材料。经审查,认定投诉事项成立但未影响采购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11月20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5〕第40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北京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