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107222-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西藏中学2024年度学校食堂改造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鑫友通源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霍村村委会西南100米
被投诉人: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甲52号顺迈金钻国际商务中心9层9C
采购人:北京西藏中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1号
相关供应商:山东华都厨业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曹王镇曹王工业园(曹一村)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4年12月3日。
投诉事项:1.根据中标公告中公示的相关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单位山东花都厨业有限公司所填内容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4.2.5标的所属行业的要求。2.本项目标的物“烤烙组合机”属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范畴,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烤烙组合机”制造商为山东兴都商用厨具有限公司。经查询,该制造商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具备生产资格。3.本项目标的物“长龙洗碗机”,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长龙洗碗机”制造商为北京盛丰宏安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经查询该企业为零售、销售公司,不属于生产、制造商企业,该企业不具备生产资格。
投诉人于2024年12月26日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2025年1月2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于1月6日第二次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1月7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于1月1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审查后于1月16日依法予以受理。2月21日,本机关收齐投诉人邮寄的全部撤销投诉材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3月3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5〕第3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终止北京鑫友通源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本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北京市财政局
2025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