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裁决结果公告(京财采裁字〔2025〕第43号)

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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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16027-XM001

项目名称:环卫设施管理服务-2025年度北京市环卫行业安全检查与风险评估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内蒙古启迪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凤凰岭西街北二街坊方园新村A区2号楼

被投诉人1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80号

被投诉人2:中创恒邦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外沙子口路76号院18号楼东侧门6层

相关供应商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55号

、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50805

投诉事项:1.本项目中,北科院城安所的投标报价为1076000元,北京应急管理学会的投标报价为1078000元,大方安科公司的投标报价为1080000元。以上三家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相差2000元,呈规律性差异,存在串通投标嫌疑。2.我公司于2025年9月1日通过电话向采购人反映相关情况,但至今未收到答复。采购人对保证此次评标过程的客观、公正持消极态度,我公司怀疑此次评标过程存在问题。3.在代理机构公布中标结果后,我公司曾就其他三家投标单位是否存在串标嫌疑一事向其进行询问。代理机构通过电话向我公司说明“已经废掉一家”,但其质疑答复函并未提及“作废一家投标单位”这一情形;同时,代理机构对可能存在的“评标过程不合法”的问题未作出明确解释,并且继续使用全部原评审人员对评标过程进行评审;此外,代理机构未公布我公司投标文件的商务分、技术分和价格分数。

投诉人于20250829日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20250909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并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20250917日收到其投诉材料,经审查后当日依法予以受理。受理后,本机关依法向有关单位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书副本、协助调查函等材料经审查,认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3为无效投诉事项

、处理依据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202617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5〕第43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驳回投诉。

北京市财政局

2026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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