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裁决结果公告(京财采裁字〔2026〕第68号)

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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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51574-XM005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积水潭医院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新街口及回龙观院区UPS不间断电源设施购置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市劲达联通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办公楼3604A房

被投诉人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

被投诉人2: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

相关供应商:中苗建设(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2号楼7层1单元701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6年6月4日。

投诉事项:1.代理机构告知其废标原因为蓄电池回收资质不符合招标要求,五名评审专家商议后决定作废标处理。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未提供相应的招标文件规定或法律依据对废标结论予以支撑。2.本项目两次公开招标的中标供应商分别为北京中科医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中科医信公司)及中苗建设公司。经对比,两家供应商的产品品牌、型号、配置等信息高度一致,报价高度雷同,属于“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情形,涉嫌围标串标。

投诉人于2026年7月7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于7月16日作出质疑答复,代理机构于7月17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并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6年8月5日收到其投诉材料,经审查后当日依法予以受理。受理后,本机关依法向有关单位发出了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书副本、协助调查函等材料。经审查,认定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于2026年10月12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6〕第68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驳回投诉。

北京市财政局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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