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00026210200178712-XM001
二、项目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张家口)教学、生活辅助信息化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锡林浩特高乐其教育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巴彦查干街道学府佳苑小区九号商业楼底商213号
被投诉人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2号
被投诉人2: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工业开发区云杉路289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6年7月13日。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导致供应商无法准确理解和响应,影响公平竞争。2.在采购清单中,技术要求部分未明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涉嫌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3.采购文件明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而采购标的中出现了软件标的物,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软件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因此该行业要求并不适用于本项目,涉嫌以不合理的资格要求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4.招标文件产品参数“5信息发布显示终端”中指定Android系统,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5.招标文件将强制性标准作为技术参数要求,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人于2026年7月27日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7月31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6年8月3日收到其投诉材料,经审查后当日依法予以受理。受理后,本机关依法向有关单位发出了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书副本、协助调查函等材料。经审查,认定投诉事项均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于2026年9月30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6〕第66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驳回投诉。
北京市财政局
2026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