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46739-XM001
二、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三院区医用气体招标采购项目第2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林德(北京)半导体气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6号
被投诉人1: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被投诉人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南路8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北氧联合气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车站东500米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5年11月17日。
投诉事项:1.中标人“北京北氧联合气体有限公司”不具备医用氧(液态)产品的法定生产/经营资质。投诉人于2026年3月10日通过国家药监局官网查询:中标人仅持有“医用氧(气态)(分装)”生产资质,无医用氧(液态)生产资质;中标人仅持有“氧”注册批件(气态),无“氧(液态)”注册批件;中标人无《药品经营许可证》;2.中标人“北京北氧联合气体有限公司”不具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诉人于2026年3月10日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3月19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并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6年3月27日收到其投诉材料,经审查后当日依法予以受理。受理后,本机关依法向有关单位发出了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书副本等材料。经审查,认定投诉事项均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于2026年5月12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6〕第19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本项目中标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北京市财政局
2026年0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