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裁决结果公告(京财采裁字〔2026〕第12号)

202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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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60867-XM001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医用核磁共振成像设备(MR)采购项目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迈迪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1号楼6层618、619室

被投诉人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9号

被投诉人2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

相关供应商: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102房自编A一楼

、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6年24

投诉事项:1.梯度参数设置不合理,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2.1、最大单轴梯度场强(X轴、Y轴、Z轴,非有效值,非Peak峰值)≥60mT/m(投标人须提供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和生产厂家单位公章,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为技术白皮书投标人需单独出具承诺函,承诺技术白皮书的真实性)。2.射频参数设置不合理,3.3、不移床单次扫描单个FOV可生成图像的最大射频独立接收通道数(非同时连接的最大通道数)≥64个,4.2、一体化头颈线圈≥28通道。3.商务部分设置不合理,“投标产品近三年销售业绩的评价(9分),根据投标产品同型号且与不同最终用户签订的近三年(2023年1月至本采购活动招标公告日期,合同或协议签字日期为准)在中国境内的销售业绩进行评价,有1项业绩得0.18分,最高得9分......。

投诉人于2026年29日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224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并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2026年33日收到其投诉材料,经审查后当日依法予以受理。受理后,本机关依法向有关单位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书副本协助调查函等材料经审查,认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3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

、处理依据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2026430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6〕第12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继续开展采购活动驳回投诉事项1、2

北京市财政局

2026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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