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裁决结果公告(京财采裁字〔2026〕第20号)

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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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60867-XM001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医用核磁共振成像设备(MR)采购项目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康医兰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营路11号院4号楼2单元2层201、202

被投诉人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9号

被投诉人2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2区1号楼

相关供应商: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102房自编A一楼

、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6年24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51页要求“★2.1、最大单轴梯度场强(X轴、Y轴、Z轴,非有效值,非Peak峰值)≥60mT/m”,中标供应商广东中科进出口公司所投产品联影uMR 870并不满足该实质性技术要求,因为与唐山市第二医院项目中标产品相同均为uMR870,该项目公开盖章的合同第5页明确写明uMR870最大单轴梯度场强(工程值,非有效值,非等效值等)45mT/m,且后续uMR870产品未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做产品技术变更,所以属于虚假应标,产品不符合实性条款要求,不具备投标资格。

投诉人于2026年3月2日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3月9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并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6年3月30日收到其投诉材料,经审查后当日依法予以受理。受理后,本机关依法向有关单位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书副本协助调查函等材料经审查,认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处理依据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2026615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6〕第20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驳回投诉

北京市财政局

2026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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