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00026210200173689-XM001
二、项目名称: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林草绿地及水环境保洁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译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纺西街238号半坡国际艺术区C区
被投诉人1:北京市官厅水库管理处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丰沙线拦河坝站
被投诉人2: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4号楼7层3单元702
相关供应商:北京朝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126号西二院平房101、103-107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6年5月21日。
投诉事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属于以不合理的规模条件限制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等法律规定。2.本项目预算为890万,仅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属于违规设置规模门槛、排斥大中型企业的情形,以及存在涉嫌“量身定做”风险,违反“充分竞争”等原则,易导致报价虚高、服务质量无保障、廉政风险上升。
投诉人于2026年6月16日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于6月17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并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6年7月2日收到其投诉材料,经审查后当日依法予以受理。受理后,本机关依法向有关单位发出了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书副本等材料。经审查,认定投诉事项1、2为无效投诉事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于2026年8月11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6〕第45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驳回投诉。
北京市财政局
2026年0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