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00026210200164041-XM001
二、项目名称:安全播出和网络安全技术支撑项目(第2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共赴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双营西路78号院2号楼6层622
被投诉人: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兴谷经济开发区6区303-81号
采购人: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6年6月4日。
投诉事项:1.本项目为安全测评类服务,不涉及系统集成、工程建设类项目,招标文件评审标准商务部分将CCRC信息系统安全集成资质设置为评审因素,与采购内容无关,涉嫌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2.本项目为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保障技术支撑,不涉及信创替代、国产化适配、信创规划建设相关工作,招标文件评审标准技术部分将信创规划管理师(高级)资质为评审因素,与采购内容无关,涉嫌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3.本项目技术复杂度高,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设置不合理。
投诉人于2026年6月10日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6月18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并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6年6月26日收到其投诉材料,经审查后当日依法予以受理。受理后,本机关依法向有关单位发出了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书副本、协助调查函等材料。经审查,认定投诉事项均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于2026年8月25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6〕第41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驳回投诉。
北京市财政局
2026年0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