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00026210200170581-XM001
二、项目名称:国家自然博物馆生态文明教育传播力提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省良辰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东18号东1单元5层502号
被投诉人1:国家自然博物馆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桥南大街126号
被投诉人2:北京国裕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北街1号院2号楼3层2单元0356
相关供应商:北京广播电视台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6年06月09日。
投诉事项:1.本项目评审标准将同类业绩限制为“科技类、自然类电视专题片或纪录片的摄制项目”,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2.本项目拍摄实施方案、拍摄人员安排及设备等部分的评审标准未细化量化。
投诉人于2026年6月24日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2026年6月30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并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6年7月10日收到其投诉材料,经审查后当日依法予以受理。受理后,本机关依法向有关单位发出了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书副本、协助调查函等材料。经审查,认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于2026年9月9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6〕第47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驳回投诉。
北京市财政局
2026年0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