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促进高校内涵建设-高职学生培养-传感器与检测技术综合实训平台建设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五路10号
被投诉人一: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层
被投诉人二: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住所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二、基本情况
2016年8月11日,我局受理了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促进高校内涵建设-高职学生培养-传感器与检测技术综合实训平台建设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JJQ-2016-380)的投诉。受理后,我局依法进行了审查。调查过程中,投诉人提出撤诉。我局于2016年8月26日依法作出终止处理决定(京财采投[2016]第13号)。
三、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终止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促进高校内涵建设-高职学生培养-传感器与检测技术综合实训平台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