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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8年第18号)

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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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促进高校内涵建设-教学类-飞机发动机实训中心项目(项目编号:BIECC-ZB5246)”投诉案做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西安美联航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蓝天六路15号
  被投诉人1: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
  被投诉人2: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甲275号
  相关供应商1:西安威胜航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航空四路27号
  相关供应商2:西安飞鹰亚太航空模拟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航空五路20号
  相关供应商3:西安恒安信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金桥国际广场1幢1单元19层11901号房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1. 西安威胜航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胜公司)伙同西安飞鹰亚太航空模拟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鹰公司)和西安恒安信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安信公司)在本项目中串通投标报价,涉嫌串通投标刑事犯罪。2.威胜公司社保缴纳弄虚作假,不符合本次招标公告和政府采购法合格供应商的资质条件。3.威胜公司、飞鹰公司和恒安信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4.本项目评标过程和评分结果有失公平、公正。请求:1.立即封存本项目所有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和采购全过程视频。2. 依法追究威胜公司、飞鹰公司和恒安信公司串通投标犯罪刑事责任。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4.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依法将威胜公司、飞鹰公司和恒安信公司投标文件、图片和视频做相关司法鉴定。为此,于2018年8月20日向本机关投诉,经过一次补正,2018年8月31日,本机关予以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审查期间,本机关向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发出《协助调查函》。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机关于2018年10月12日依法做出京财采投字(2018)第30号投诉处理决定书。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