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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0年第14号)

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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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对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交通管理业务自助服务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199091Z)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车网天下(北京)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8号楼18层2108号

  被投诉人: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18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南里二巷甲5号13层1601室

  相关供应商一:安徽超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919号

  相关供应商二:合肥安慧软件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华亿科技园C座203室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称:安徽超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合肥安慧软件有限公司存在有关联关系,违反招标文件中《商务及技术分册》中的附件11(供应商无关联关系书面声明函)。请求:核查相关内容,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为此,于2019年12月3日向我局投诉,经过一次补正,2019年12月17日,我局予以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2020年1月6日,我局向安徽超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合肥安慧软件有限公司邮寄送达《协助调查函》。安徽超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我局作出了情况说明,合肥安慧软件有限公司至今未向我局进行回复。2020年4月15日,我局向合肥市征缴中心邮寄送达《协助调查函》,合肥市征缴中心至今未向我局进行回复。我局已向相关当事人告知“自协助调查函发出之日至我局收到相关反馈文书或材料之日,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的相关内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20年1月6日至今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本案现已审查终结。我局于2020年8月11日依法作出京财采投字(2019)第27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