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对北京农学院配电室部分高低压设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BZC2020-014207-302-JH006-XM001)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国鸿亿辉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白水洼村278号南侧
被投诉人:北京利燕达咨询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大成路6号院1号楼22层2210
采购人:北京农学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7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华汇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北花园村南3-1号FC04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称:1.磋商程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2.修改招标文件的发布形式、途径和时间的有效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请求: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为此,于2020年7月13日向我局投诉,经审查,本起投诉符合法律规定受理条件,我局予以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本案现已审查终结。我局于2020年8月13日依法作出京财采投字(2020)第22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