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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1年第2号)

20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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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对北京西站地区出站系统管理事务中心重点站区服务保障-西站地区停车场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40STC42219)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恒兴西站物业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东路120-2北恒大厦12层

  被投诉人1: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被投诉人2:北京西站地区出站系统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02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汇丰聚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26号院15号楼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此次代理机构的评分专家在对供应商的项目分析、难点、问题点及解决意见、价格分计算、服务方案的分析等方面,未严格参照采购人签发的招标文件与评分办法进行公平、公正比选。请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为此,于2021年1月9日向我局投诉。经审查,本起投诉符合法律规定受理条件,我局予以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调查过程中,投诉人于2021年1月22日向我局提交《撤销投诉申请书》。我局于2021年1月27日依法作出京财采投字(2021)第3号政府采购投诉终止处理决定书。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终止北京恒兴西站物业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北京西站地区出站系统管理事务中心重点站区服务保障-西站地区停车场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40STC42219)的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