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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裁决结果公告(2021年第7号)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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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对北京西站地区出站系统管理事务中心重点站区服务保障—设备设施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41STC42189/01-02)第02包投诉案作出的行政裁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城建福安楼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车站西街15号院5号楼2层

  被投诉人1: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被投诉人2:北京西站地区出站系统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02号506室

  相关供应商:北京汇丰聚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翠柳东街1-010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称:1.对质疑事项1的答复不满意,北京汇丰聚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天眼查”系统上显示其主要经营业务为销售定型包装食品,其执照虽有物业管理一项内容,但作为一个国家窗口位置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选用一家非擅长领域的物业管理公司,不严谨不负责任,存在巨大安全隐患。2.对质疑事项2的答复不满意。北京汇丰聚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天眼查”系统上显示其物业业绩仅有2个,该2个业绩也是一个单位的两个分项目,实际是一个业绩,严重怀疑该公司此评标项的份数和真实性,如果其得分为满分,应有业绩造假嫌疑。3.对质疑事项3的答复不满意。在“天眼查”系统上显示北京汇丰聚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参保人数为42人,本项目的要求人数也为40多人以上,那就说明该公司要倾其所有人员补充西站项目的人员,我公司质疑此项是因为,仅此一项就说明该公司实力远远不能够满足实际工作要求。4.对质疑事项4的答复不满意。西站地区南区产权错综复杂,管理难度大,协调难度高,仅通过一次踏勘工作制定出的方案应不完善。该公司的投标方案我公司严重质疑其合理性。本次招标工作开标前几天,我公司就听闻汇丰聚诚公司会中标,而且盛传其已提前着手准备工作人员,当时我司认为是谣言,但事实的确是汇丰聚诚公司中标。我司严重质疑本次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请求:对本项目重新选择评标小组成员或更换代理机构进行重新评审,撤销2020年12月23日公示的成交结果公告。为此,于2021年1月25日向我局投诉,我局予以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2021年2月10日,我局向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检修分公司发出《协助调查函》。2021年2月19日,我局收到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检修分公司邮寄的《回复函》。2021年2月22日,我局向首都师范大学发出《协助调查函》。2021年3月9日,我局收到首都师范大学邮寄的《回函》。我局已向相关当事人告知“自协助调查通知发出之日至我局收到相关反馈文书或材料之日,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的相关内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19日、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3月9日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本案现已审查终结。我局于2021年3月26日依法作出京财采裁字(2021)第5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决定书。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裁决如下: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