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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裁决结果公告(2022年第25号)

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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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05165-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电影学院改善办学保障条件-新校区配套建设-摄影系实践教学保障(学校摄影棚实习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国华益咏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双园路1号1号楼三层303

  被投诉人1:北京电影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被投诉人2: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6号楼1518室

  相关供应商: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德街20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2年5月26日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30页评分标准2.1原厂授权,该条款涉嫌具有明显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2.招标文件第30、31页评分标准3.1技术性能、3.2质量保证期限,上述2项评分标准涉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2022年7月1日,我局收到北京国华益咏贸易有限公司递交的关于北京电影学院改善办学保障条件-新校区配套建设-摄影系实践教学保障(学校摄影棚实习设备)项目(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05165-XM001)的投诉书。我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向有关单位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等材料。调查过程中,投诉人提出撤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局于2022年8月5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2)第27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终止北京国华益咏贸易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北京电影学院改善办学保障条件-新校区配套建设-摄影系实践教学保障(学校摄影棚实习设备)项目(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05165-XM001)的投诉处理。

  北京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