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督管理 -> 投诉处理 -> 市级投诉处理

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裁决结果公告(2022年第33号)

2022-09-09
字号:        

  一、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12929-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警察学院行政办公楼屋面防水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戎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久文路6号院45号楼1层(01)101内D室

  被投诉人1:北京警察学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3号

  被投诉人2: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6号楼1518室

  相关供应商:北京辉煌佳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北独乐河村南大街114号村民委员会102室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2年6月24日

  投诉事项:1.辉煌佳业公司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本竞争性磋商期间以及在确定成交人时,已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存在有在施项目情形。2.代理机构对质疑函给予邮件回复,未收到答复函原件。答复内容未提供实质相应证据,投诉人认为代理机构存在偏袒、回复事实不清、暗箱操作。

  2022年7月18日,我局收到北京戎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邮寄的关于北京警察学院行政办公楼屋面防水改造项目(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12929-XM001)的投诉书。由于不符合受理条件,2022年7月21日,我局作出京财采裁字(2022)第32号《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审查告知书》,要求投诉人限期补正。2022年7月28日,我局收到投诉人邮寄的补正材料。我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向有关单位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等材料。通过对投诉书、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文件、相关公告、质疑函、回复函、说明函、验收记录等证据进行审查,认定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不符合受理条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我局于2022年9月8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2)第35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驳回投诉。

 

  北京市财政局

  2022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