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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裁决结果公告(2023年第36号)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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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11000023210200049209-XM002
  二、项目名称:首都图书馆北京城市图书馆专业家具及设备设施购置项目第7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佛山南海快来意家私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得胜北头开发区
  被投诉人: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北一巷一号304室
  采购人:首都图书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88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黎明文仪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南四街18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3年8月2日。
  投诉事项:1.中标公告缺失“主要中标标的情况”,与招标文件不符。2.中标单位北京黎明文仪家具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中标单位在商务、技术响应情况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4.中标单位没有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应当作无效投标,取消中标资格。5.中标单位的样品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属于样品不得分的情况。
  2023年9月8日,我局收到佛山南海快来意家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递交的关于首都图书馆北京城市图书馆专业家具及设备设施购置项目(项目编号:11000023210200049209-XM002)第7包的投诉材料。由于不符合受理条件,2023年9月18日,我局作出京财采裁字(2023)第54号《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审查告知书》,要求投诉人限期补正。2023年10月7日,我局收到投诉人邮寄的补正材料,我局予以受理。2023年11月13日,我局收到投诉人邮寄的撤诉申请书。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11月20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3)第57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终止佛山南海快来意家私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首都图书馆北京城市图书馆专业家具及设备设施购置项目(项目编号:11000023210200049209-XM002)第7包的投诉处理。
 
  北京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