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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裁决结果公告(2023年第42号)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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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ZXHD23296
  二、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新街口院区锅炉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风行科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D13673
  被投诉人1: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E1座4层424
  被投诉人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通达兴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13号429室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3年8月30日。
  投诉事项:1.北京通达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从业人员45人,营业收入为305.782874万元,资产总额为130.721869万元”的数据造假。投标出具的审计报告造假。2.北京通达公司业绩造假。3.北京通达公司围标串标、未招先定。经查询,北京通达公司自成立至今中标客户仅有采购人,采购人所有锅炉运行及综合服务项目长期指定北京通达公司中标。
  2023年10月19日,我局收到北京风行科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邮寄的关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新街口院区锅炉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XHD23296)的投诉书。由于不符合受理条件,2023年10月25日,我局作出京财采裁字(2023)第64号《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审查告知书》,要求投诉人限期补正。2023年11月9日,我局收到投诉人邮寄的补正材料。我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向有关单位发出了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书副本等材料。通过对投诉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文件、相关公告、质疑函、回复函、说明函等证据进行审查,认定投诉事项均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12月19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3)第75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驳回投诉。
  北京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