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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裁决结果公告(2024年第8号)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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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11000023210200061546-XM001

  二、项目名称:国家自然博物馆古生物展陈理论、技术创新与实践提升-“脊椎动物的崛起”展览设计制作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装华泰(北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1号楼1层103-14

  被投诉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采购人:国家自然博物馆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桥南大街126号

  相关供应商:天禹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107号B座519室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3年10月27日。

  投诉事项:1-3.《招标文件》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具体为:(1)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所列资质均为建筑行业资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对所属行业规定又勾选“其他未列明行业”,前后设定的资格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不符,存在倾向性。(2)《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和方法中针对业绩案例、涉及负责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的得分要求违法。(3)本项目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但《招标文件》针对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标注为否,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4.在投诉人《投标文件》中,投诉人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中小型企业的认定标准,但由于《招标文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投诉人废标。5.代理机构失察,剥夺了投标人举证、证明、辩解、解释的权利,程序违法。

  2023年11月28日,我局收到中装华泰(北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邮寄的关于国家自然博物馆古生物展陈理论、技术创新与实践提升-“脊椎动物的崛起”展览设计制作项目(项目编号:11000023210200061546-XM001)的投诉书。由于不符合受理条件,2023年11月30日,我局作出京财采裁字(2023)第78号《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审查告知书》,要求投诉人限期补正。2023年12月12日,我局收到投诉人邮寄的补正材料。我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向有关单位发出了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书副本、协助调查函等材料。通过对投诉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文件、相关公告、质疑函、回复函、说明函、协助调查函的回函等证据进行审查,认定投诉事项1-3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投诉事项4-5均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2月8日作出京财采裁字(2023)第80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驳回投诉。

 

  北京市财政局

  2024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