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监督管理 -> 投诉处理 2017-01-26
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7年第8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疫苗冷藏设备购置项目”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海信容声(广东)冷柜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里文丰北路46号

  被投诉人: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1室

  采购人: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B座

  相关供应商:青岛海尔特种电器有限公司

  住所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工业园内

  二、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27日,我局收到海信容声(广东)冷柜有限公司递交的关于“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疫苗冷藏设备购置项目”的投诉书。经审查,我局于2016年12月29日作出京财采投(2016)第34号《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审查告知书》。2017年1月9日,我局受理了海信容声(广东)冷柜有限公司递交的关于“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疫苗冷藏设备购置项目”补正后的投诉。受理后,我们依法进行了调查。调查过程中,投诉人提出撤诉。我局于2017年1月23日依法作出京财采投字(2017)第2号政府采购投诉终止处理决定书。

  三、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财政部令第20号《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终止海信容声(广东)冷柜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疫苗冷藏设备购置项目”的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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