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申请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依法扣留车辆停车、拖移等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怀柔分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下园市场北街路南东起第5间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大街59号,
联系人:王海龙,
联系电话:010-89687680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依法扣留车辆停车、拖移等服务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
联系人:梁乐,
联系电话:010-65072621-807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为加强对违法车辆及事故车辆的清理及车辆委托存放管理工作,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拟选择一个公共停车场用于存放并管理相关车辆。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经2019年12月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至12日)。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后,只有一家供应商购买了招标文件,即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怀柔分公司。经采购人确认,代理机构于2019年12月13日发布了更正公告,将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延长至2019年12月20日。截至2019年12月20日,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仍然只有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怀柔分公司一家。经专家审核认定,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技术需求及评标办法”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技术需求细致明确,没有指向特定的投标人,不存在倾向性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根据上述情况,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怀柔分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下园市场北街路南东起第5间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 | 李振生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工作单位 | 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 |
姓名 | 朱伟娟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工作单位 | 北京联合大学 |
姓名 | 邱学志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工作单位 | 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论证意见: 该项目经2019年12月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至12日)。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后,只有一家供应商购买了招标文件,即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怀柔分公司。经采购人确认,代理机构于2019年12月13日发布了更正公告,将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延长至2019年12月20日。截至2019年12月20日,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仍然只有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怀柔分公司一家。 经专家审核认定,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技术需求及评标办法”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技术需求细致明确,没有指向特定的投标人,不存在倾向性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根据上述情况,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12月24日至 2019年12月30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联系人:王蕊,联系电话:010-69625919),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大街59号,联系人:王海龙, 联系电话:010-89687680)。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姓名单位职称.pdf;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1)招标情况说明.pdf; (2)综合意见表.pdf;3、其他附件;
(1)违法车辆停车场单一来源采购公示.pdf;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