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单一来源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申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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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采购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申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申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申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94.48万元(人民币)。 标包划分:一包。 简要技术及参数说明: 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环境卫生、会务服务、房屋维护、设施设备维护、绿化养护、中央空调维护、消防管理、电梯维护、秩序维护等办公区及内部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的物业服务与维护管理工作。 物业费用范围:人员服务费、绿化养护费、电梯维保费、消防维保费、中央空调维保费、燃气费、消杀费等。 物业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在预算可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原价原标准续签,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94.48万元(人民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94.48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于2018年4月与北京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闵庄南路15号1号楼房屋租赁合同,租赁面积23783.64平方米,用于刑侦支队日常办公使用,本项目合同将于2025年5月31日到期。该楼宇产权单位为北京市四季青农工商总公司,其委托控股子公司北京枫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该办公区提供物业服务。具体如下: (1)法律法规可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同时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以及第二条之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物业管理参照该条例适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仅能有一家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2)管理服务稳定:海淀公安分局刑侦支队于2019年搬入现址北京市海淀区闵庄南路15号1号楼办公,一直由北京市四季青农工商总公司委托控股子公司北京枫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提供物业服务。 (3)产权归属明确:北京市海淀区闵庄南路15号1号楼产权单位为北京市四季青农工商总公司,北京四季青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枫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均为北京市四季青农工商总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公司层级间的产权管理关系,为单一来源采购提供了合理性。 基于以上理由,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选择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物业服务采购,以确保物业管理的连续性、稳定性和高效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枫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闵庄南路15号院1号楼

三、公示期限

 2025-05-07 至 2025-05-14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期限:本项目公示期为 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4日。 在此期间,有关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2025年5月14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孙警官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5号

联系电话:010-82519318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海淀区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

联系电话:010-88488432、88488426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10-52808030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 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刑侦支队物业.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

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刑侦支队物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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