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综窗人员队伍建设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一、原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综窗人员队伍建设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11010625210200026280-XM001-001
采购人(甲方):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本级)
供应商(乙方):北京外企莱茵体育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号:
第五条第2款、第五条第4款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第五条第2款变更为:“……甲方于本补充协议签订后,2026年11月底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甲方向丙方支付人民币1591307.50元(大写:壹佰伍拾玖万壹仟叁佰零柒元伍角),甲方向乙方及丙方支付合同约定费用前,乙方应以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提交应付金额的30%即人民币9000元(大写:玖仟元整)的履约保函,丙方应以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提交应付金额的30%即人民币477392.25元(大写:肆拾柒万柒仟叁佰玖拾贰元贰角伍分)的履约保函,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向乙方及丙方支付的款项合计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即人民币1621307.50元(大写:壹佰陆拾贰万壹仟叁佰零柒元伍角)。第五条第4款变更为:乙方原登记名称为:【北京外企莱茵体育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乙方已正式完成工商名称变更,变更后公司名称为:【北京外企丰翼人力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后:(一)本次名称变更不改变原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责任及合作内容,甲乙丙方此前基于原合同形成的合作关系、履约条款、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全部条款保持不变,持续合法有效。(二)乙方后续向甲方开具的发票、对账凭证、履约文件等所有书面资料,均统一使用新公司名称及对应公章、财务章、发票章。(三)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如下: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望路支行户 名:北京外企丰翼人力科技有限公司账 号:9550880202812100170
三、变更公告时间
合同变更时间:2026-10-27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2026-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