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移动污染源精细化管控系统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一、原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石景山区移动污染源精细化管控系统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11010726210200019283-XM001-003
采购人(甲方):北京市石景山区生态环境局本级
供应商(乙方):北京华志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号:
三、款项支付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50 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移动污染源精细化管控系统软件的开发任务,完成所有前端监控设备的采购与安装调试,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 30%,即人民币大写:贰佰零陆万叁仟元整(¥2064000.00元)。乙方需在甲方付款前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变更公告时间
合同变更时间:2026-11-03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2026-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