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教育日常定额校园安保经费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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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日常定额校园安保经费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一、原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教育日常定额校园安保经费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11010625210200026194-XM001-001

采购人(甲方):北京市丰台区少年宫

供应商(乙方):戎威远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号:

原合同第一条;原合同第四条第 4 项;原合同第四条第 5 项;原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 3 项;原合同第六条第 2 项;原合同第七条第 1 项;原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第1项;原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第2项;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第一条 合同金额变更1.原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第1项约定的季度合计金额350136元,全年总计金额1400544元,变更为:季度合计金额262602元,全年总计金额1050408元(大写:壹佰零伍万零肆佰零捌元整)。2.原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第2项约定的甲方按季度支付乙方保安服务费,即人民币:350136元(大写:叁拾伍万零壹佰叁拾陆元整),变更为:甲方按季度支付乙方保安服务费,即人民币:262602元(大写:贰拾陆万贰仟陆佰零贰元整)。第二条 安保服务人数调整1.原合同第七条第 1 项:“乙方向甲方派驻的安保服务岗位人数共为24人”,变更为:乙方向甲方派驻安保服务人员共计 18 人。2.原合同第七条第 2、3、4 项约定继续有效。第三条 取消消防控制室人员值守相关要求1.删除原合同第一条中 “消防控制室人员值守服务等消防安全工作” 相关表述。2.删除原合同第四条第 4 项 “消防控制室日常值守” 全部内容。3.删除原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 3 项 “负责本部、西区、东区的消防控制室人员值守工作”。4.原合同第四条第 5 项 “消防安全管理” 修订为: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急疏散通道等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做好记录。5.删除原合同第六条第 2 项 “值守人员岗” 全部内容,原合同第六条后续岗位序号依次顺延。

三、变更公告时间

合同变更时间:2026-05-25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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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保服务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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