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门头沟区大台板桥村玉皇庙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MTGXM-2020032071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海月
项目联系电话:010-6983769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头沟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勇、杜莹 010- 698428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泰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海月 010-6983769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0号6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大台板桥村玉皇庙修缮工程
招标编码:MTGXM-202003207171
招标内容:门头沟区大台板桥村玉皇庙修缮工程等全部内容。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招标范围:修缮建筑面积为182.879平方米
二、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8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候选人:北京房修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价格:1164239.37元
大写:壹佰壹拾陆万肆仟贰佰叁拾玖元叁角柒分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达标
项目经理:刘风刚
证书名称及编号:项目负责人 201217011
第二候选人:北京建工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价格:1157155.73元
大写:壹佰壹拾伍万柒仟壹佰伍拾伍元柒角叁分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王民营
证书名称及编号:项目负责人 201617036
第三候选人:北京同兴古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价格:1172491.95元
大写:壹佰壹拾柒万贰仟肆佰玖拾壹元玖角伍分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达标
项目经理:王寅
证书名称及编号:项目负责人 201617119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条件:
投标人不得被列为失信人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投标报名。
3、具体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
2)外地进京企业须具备外地进京企业管理手册且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受聘于施工单位并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银行转账通知单复印件;
6)税收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三个月的缴纳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
7)无行政处罚、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8)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说明: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记录查询日期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本项目实际开标当日期间内,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9)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10)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版或电子扫描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四、公示期:自发布起三个工作日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于百元、王秀凤、孟妍、潘洪兴、罗笑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17.839024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