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长哨营35千伏变电站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土建)公开招标公告

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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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哨营35千伏变电站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土建)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01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625210200013494-XM001

项目名称:长哨营35千伏变电站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土建)

预算金额:209.32237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09.32237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长哨营35千伏变电站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土建)

209.322375万元

1项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 说明:中小企业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 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

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 作为承接主体;

3.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外地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需提交有效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

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骗取中

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5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7-10 至 2025-07-16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01 08: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 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 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 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 ”— “操作指南 ”— “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 ”,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用户指南 ”— “操作指南 ”— “市场主体注 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 ”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用户指南 ”— “工具下载 ”— “招标采购系 统文件驱动安装包 ”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用户指南 ”— “工具下载 ”—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怀柔区长哨营满族乡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长哨营满族乡长哨营村        

联系方式:姜再柱,010-60621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益宏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怀柔区富乐大街2号            

联系方式:张艳梅,01069633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艳梅

电 话:  01069633098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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