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复议诉讼综合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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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复议诉讼综合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25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825210200047820-XM001

项目名称:复议诉讼综合服务

预算金额:12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复议诉讼综合服务-1

62

1项

出具法律意见、代理全区复议应诉案件,代理全区重大疑难案件,协助开展复议案件调解、和解及听证工作,进行法律宣传与培训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02

复议诉讼综合服务-2

78

1项

03

复议诉讼综合服务-3

82

1项

04

复议诉讼综合服务-4

100

1项

05

复议诉讼综合服务-5

276

1项

06

复议诉讼综合服务-6

106

1项

07

复议诉讼综合服务-7

290

1项

08

复议诉讼综合服务-8

86

1项

09

复议诉讼综合服务-9

82

1项

10

复议诉讼综合服务-10

62

1项

备注:该项目共分为10个包,每包确定一家中标人,投标人应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本项目投标人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只能在其中一个包中标,中标顺序按照包号顺序确定,每一包的合格投标人不少于3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投标人须持有经2024年度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总所及其分所同时参与投标,分所参与投标时还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授权证明)。

(3)须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8-04 至 2025-08-08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25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开标。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19号);

1.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

1.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办库[2008]248号);

1.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京财采购[2014]2506号、财库[2014]68号);

1.7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1.8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19]1795号、财库[2019]38号);

1.9关于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运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7]57号);

1.10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财库〔2019〕41号);

1.1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1.12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1.13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1.14严格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作;

1.1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

1.16政府采购其他相关政策。

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人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3.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81135145

4.本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10-81135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18层(实际楼层15层)1801室            

联系方式:符群慕、黄春雪、郝金良、刘飞、刘岳、钱大鹏,010-87945198-618、150100221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群慕、黄春雪、郝金良、刘飞、刘岳、钱大鹏

电 话:  010-87945198-618、15010022194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
网站地图
网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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