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建汀州会馆北馆修缮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3-24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126210200020273-XM001
项目名称:福建汀州会馆北馆修缮工程
预算金额:541.34913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541.32590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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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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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汀州会馆北馆修缮工程 |
541.349137 |
1项 |
本项目为福建汀州会馆北馆修缮工程,主要修缮包括:东跨院(后罩房、正房及倒座房)、正院(正房、东配房、西配房及倒座房)及西跨院(后罩房、正房、西配房及倒座房),共11个文物单体建筑及部分院内地面,均为砖木结构;福建汀州会馆北馆建筑面积818.37㎡,院落总占地面积1275.96㎡。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购置的工程材料符合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2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以合同分包方式。本项目预留不低于预算总额40.09%(即不低于217万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份额占中小企业份额的比例不低于100%(即不低于217万元)。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 供应商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3.2.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2.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磋商;
3.2.6.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
3.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3-04 至 2026-03-10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3-24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9)《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10)《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 号)等;
(11)《关于在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4)265-号);
(12)《北京市东城区关于启动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的通知》(东财发[2025]414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 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3.评分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公告媒体: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响应政策要求,投标人应以出具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无法出具保函(保险),确需银行转账、支票等方式缴纳保证金的,需由投标人出具说明函(格式自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东城区文物保护和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1P3
联系方式:高老师,85186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55号1号楼南侧四层401室
联系方式:白笑林、赵翰拼、钟诚,13911890334/15910392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笑林、赵翰拼、钟诚
电 话: 13911890334/159103926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