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梨园镇重点路段两侧及闲置用地围墙拆除和清除垃圾专项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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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梨园镇重点路段两侧及闲置用地围墙拆除和清除垃圾专项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7-29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226210200020855-XM001

项目名称:梨园镇重点路段两侧及闲置用地围墙拆除和清除垃圾专项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1.98565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81.98565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号及标段名称

标的名称

采购标段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一标段:一片区及三片区

梨园镇重点路段两侧及闲置用地围墙拆除和清除垃圾专项整治

20.320843

1

一片区内容:京州南街南侧大稿村露天市场、京州南街南侧绿化服务中心旁停车场、怡乐西路西侧京州产业园、怡乐西路西侧京州资产运营部等处的拆除铁皮围挡、拆除铁艺护栏、拆除砖混围墙、清理土方等工作内容。

三片区内容:九棵树中路西侧、云景南大街南侧公庄地块、日新路东侧、群芳中一街南侧地块、群芳中一街北侧地块等处的拆除铁皮围挡、拆除铁艺护栏、拆除砖混围墙、清理土方等工作内容。

二标段:二片区

梨园镇重点路段两侧及闲置用地围墙拆除和清除垃圾专项整治

45.792095

1

云景南大街南侧昊宇地块、万盛南街嘉盛恒成西侧、阿尔法C区南侧地块、小稿村西区南侧地块、怡乐南街永辉超市东侧、京州北二街与怡乐西一路交叉口等处的拆除铁皮围挡、拆除铁艺护栏、拆除砖混围墙、清理土方等工作内容。

三标段:四片区

梨园镇重点路段两侧及闲置用地围墙拆除和清除垃圾专项整治

115.872721

1

颐瑞中二路西侧大土坡、颐瑞中二路东侧停车场、群芳中二街北侧砖厂新家园小区门口、群芳中二街北侧砖厂新家园小区东、群芳中三街南侧高楼金市场、群芳南街北侧新城乐居小区东、云景南大街南侧花涧溪小区西、群芳中二街北侧市政管理所机械队、群芳中三街辅警大队对面、群芳中三街南侧魏家坟村委会、群芳中一街南侧久居雅园东侧地块、颐瑞中三路西侧颐瑞府南侧地块、群芳中三街南侧东小马小区东侧地块、群芳中二街育才学校对面地块、群芳中二街南侧荟萃南路东侧地块等处的拆除铁皮围挡、拆除铁艺护栏、拆除砖混围墙、清理土方等工作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工程、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 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还应当持有进京备案或者审批手续;

3.2.2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在确定成交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3.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磋商当日代理机构查询);

3.2.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7-15至2026-07-22,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7-29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采购项目,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6-07-29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

1.2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1.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1.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63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

1.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1.7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1.8《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

1.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1.10《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1.1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1.12《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182593 号);

1.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1.1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1.1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1.16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

1.17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18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1.19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262号。

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3.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4. 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云景东路80号        

联系方式:史俊磊,010-81518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信诚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日月天地写字间B座907室            

联系方式:丁元栋、邢大伟、张庆杰、詹海玉、周丹,13716398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元栋、邢大伟、张庆杰、詹海玉、周丹

电 话:  13716398051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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