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基建科保开学项目装修工程采购项目-2026年昌平区教委两所幼儿园保开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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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基建科保开学项目装修工程采购项目-2026年昌平区教委两所幼儿园保开学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8-24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426210200034914-XM001

项目名称:基建科保开学项目装修工程采购项目-2026年昌平区教委两所幼儿园保开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4.80439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04.8043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基建科保开学项目装修工程采购项目-2026年昌平区教委两所幼儿园保开学项目

304.804392

1

拆除工程、装饰工程、室外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04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9月07日,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12月2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中,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8-12至2026-08-18,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8-2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6-08-2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磋商方式为线上二次(最终)报价,由供应商自行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请供应商务必远程参加并保持联系人电话畅通,同时确保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自行进行解密操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财政支持贫困村微小型项目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办库〔2019〕75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4.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响应政策要求,鼓励供应商以出具保函(保险)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无法出具保函(保险),确需银行转账、支票等方式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出具说明函(格式自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        

联系方式:高老师,010-697194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博审千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滨河路27号贵都国际中心A座501            

联系方式:王工,010-533977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10-53397765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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