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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采购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电子票据升级项目(CEITCL-BJ18-1809101-01)单一来源公告

201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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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申请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电子票据升级项目(CEITCL-BJ18-1809101-01)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博思兴华软件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0号楼4层4-03室)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2号,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10-64153613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电子票据升级项目(CEITCL-BJ18-1809101-01)

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010170207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电子票据升级项目是为了构建科学的财政电子票据监管模式,运用先进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全面提升财政票据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在原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功能基础上增加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模块,北京博思兴华软件有限公司具备丰富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开发和维护经验,能供提供高品质的电子票据管理软件功能和维护服务保障,实现财政及应用单位的电子票据管理需求。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电子票据升级项目拟选用北京博思兴华软件有限公司作为服务提供方。1、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现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是2007年财政部下发使用由北京博思兴华软件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局域网络版本系统,包括单位审批管理、印制管理、入库管理、票据领用发放管理、票据审验管理、票据销毁管理和报表管理等七个功能模块。2015年北京市财政局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增加财政电子票据模块并选择单位进行试点。2017年财政部财把北京列为试点省市,按照“财综[2017]32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及“五统一”的建设要求,财政电子票据制作中心在市级财政,对全市财政电子票据的数据大集中,分级应用。2、为了保持与财政部及北京市财政局,使用统一的数据规范和数据接口规范,统一财政电子票据基本管理流程,统一财政电子票据编码规则,促进财政电子票据顺畅流转、安全传输、规范使用、便捷查询。为了满足东城区财政电子票据的管理要求并实现北京市路测停车非税收入改革要求东城区作为首批试点,2019年1月1日实现电子票据收费的时间要求,此次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电子票据升级工作是是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基础上增加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模块,具体内容包含: 1.财政部门子系统,包括:电子票据入库、数据上报、电子票据领用、电子票据接收、电子票据归档等功能模块;2.单位子系统,包括:直管单位业务管理、电子票据开具、电子票据传输、电子票据交换和电子票据签名等功能模块。2、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运维项目均由北京博思兴华软件有限公司承建,多年来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工作一直由该公司提供,并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作。系统的建设和维护都具有很强专业性。系统在东城区财政局稳定运行多年,具有不可替代性。根据东城区财政局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保护项目的已有投资,减少维护升级难度和降低维护成本,保证该系统及的平稳高效运行,且相关预算金额较少,鉴于以上原因,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电子票据升级项目拟选用北京博思兴华软件有限公司作为服务提供方。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北京博思兴华软件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0号楼4层4-03室)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

陈闽烽

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核信软件科技公司

姓名

赵春

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北京中地建筑设计所

姓名

王雷

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北京市育才学校

论证意见

此次升级项目是在原东城区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功能基础上增加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模块。该原系统均由北京博思兴华软件有限公司承建及运行维护工作,东城区财政局该系统的建设及维护需很强的专业性,延续性,且在原系统基础上保持与相关财政部门使用统一的数据规范和数据接口规范,统一财政电子票据基本管理流程,统一财政电子票据编码规则,以促进财政电子票据顺畅流转、安全传输、规范使用、便捷查询。故需保证该系统延续、平稳、高效运行,依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经论证,本项目采购方式符合单一来源要求。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09月30日至 2018年10月11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10-67164817),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2号,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10-64153613)。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票据-公示.pdf;

 

 

                                            2018年9月29日

 

 

票据-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