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营业执照管理与应用服务项目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供应商:普华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春路400号1幢3层301-118室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 联系人:柳锴, 联系电话: 010-82690753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营业执照管理与应用服务项目 CEITCL-BJ15-1912037-01
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晓庆, 联系电话:010-68372937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国市监注〔2018〕249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18〕92号),明确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接入的流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由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同时要求加快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工作,并做好系统保障工作。
为落实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需做好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维护与保障服务,确保电子营业执照发放、管理、验证服务的正常开展,进一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北京市政务服务中的应用。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确保本项目满足以总局为信任源点、全国统一标准、统一软件、统一应用体系的工作要求,保证电子营业执照在全国范围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互认互用,须采购与总局一致的技术服务。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143号)中对“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情形”的相关规定,拟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对本项目实施采购,即与承担总局项目建设工作的普华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普华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春路400号1幢3层301-118室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详见附件
六. 公示的期限: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12-09 18:00至 2019-12-16 16:00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柳锴,联系电话:010-82690753),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联系人:柳锴, 联系电话: 010-82690753)。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 专家签到表及专家论证意见.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