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量子信息科学研究院申请北京量子信息科学研究院科研仪器设备锁相放大器组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安普来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13号院1号楼5A12室(住宅)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量子信息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3号楼,
联系人:陈春融,
联系电话:010-83057516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科研仪器设备锁相放大器组采购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晨,
联系电话:18610108351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项目背景:2017年12月24日北京市政府联合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单位超前谋划、统筹部署、整合资源,创新体制机制,共同建设北京量子信息科学研究院。瞄准世界量子物理与量子信息学前沿和国家在量子信息技术等领域战略急需,在量子计算、量子通信、量子物态、量子器件、量子精准测量等方面重点研发,将推翻“围墙”,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建成世界一流新型研究机构。为响应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加快建设北京量子信息科学研究院的进度,吸引全球量子领域优秀科研人才,现购置科研人员所需先进科研设备,满足科研人员实验的基本需求,搭建形成国际一流水平的量子信息实验平台。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说明:本项目于2019年9月25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9 年9月26日至2019 年10月8日,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即2019 年10月8日17:00)只有北京安普来泰科技有限公司1家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八条:“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有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规定,本项目于2019 年10月8日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将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延长至10月14日17:00,仍未有其他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截止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4日9:30,只有北京安普来泰科技有限公司1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一条:“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规定,本项目未进行开标。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潜在投标人提出异议。经专家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故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下一步的采购工作。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适用情形。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北京安普来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13号院1号楼5A12室(住宅)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论证意见 |
刘 阳 | 北京大学物理学院 | 研究员 | 本项目于2019年9月25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9 年9月26日至2019 年10月8日,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即2019 年10月8日17:00)只有北京安普来泰科技有限公司1家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八条:“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有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规定,本项目于2019 年10月8日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将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延长至10月14日17:00,仍未有其他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 截止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4日9:30,只有北京安普来泰科技有限公司1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一条:“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规定,本项目未进行开标。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潜在投标人提出异议。经专家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故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下一步的采购工作。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适用情形。 |
彭莹莹 | 北京大学物理学院 | 研究员 | |
吴金宝 | 北京市天桥投资开发公司 | 高级经济师 |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10月26日至 2019年11月01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联系人:郝自强,联系电话:010-55577747),以及使用单位北京量子信息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3号楼,联系人:陈春融, 联系电话:010-83057516)。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锁相放大器.pdf;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1)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锁相放大器.pdf; (2)单一来源代理机构相关意见材料-锁相放大器.pdf;3、其他附件;
(1)单一来源公告-锁相放大器.pdf;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