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响乐团申请北京交响乐团2019年“首都市民音乐厅”公益演出项目电视服务宣传采购项目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供应商:北京电视台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8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交响乐团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井八棵杨树甲1号 ,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 010-67730308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北京交响乐团2019年“首都市民音乐厅”公益演出项目电视服务宣传采购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靳添茹, 联系电话:010-67116649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自2016年7月21日由北京市文旅局主办,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北京交响乐团和首都图书馆三家单位承办的首届文化惠民品牌活动“首都市民音乐厅”正式启动以来,取得了显著效果,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与赞赏,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总体要求。2019年“首都市民音乐厅”公益演出项目年底的新年音乐会计划将进行电视直播,届时可以让更多无法到现场的广大群众也能欣赏到属于他们自己的新年音乐会。项目资金人民币柒拾玖万柒仟柒佰元整(小写)¥:797700.00。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于2019年7月5日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截止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共有1家投标单位(北京电视台)按照文件规定准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规定,予以废标处理。
本项目于2019年8月9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截止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共有1家投标单位(北京电视台)按照文件规定准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规定,予以废标处理。
因本项目采购任务紧,进行公开招标二次不成立。故向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将首都市民音乐厅”公益演出项目电视服务宣传采购项目由公开招标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符合该条款规定,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北京电视台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8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聂明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 高级工程师 |
孙卫真 | 首都师范大学 | 副研究员 |
张树义 | 北京大学 | 高级工程师 |
专业技术人员论证意见:
采购人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陈述理由客观、合理。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次不成立,采购任务紧、时间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 公示的期限: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09-24 09:00至 2019-09-29 17:00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财政局(联系人:袁林,联系电话:010-55592411),以及使用单位北京交响乐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井八棵杨树甲1号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 010-67730308 )。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