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单一来源有线电视专项宣传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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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采购有线电视专项宣传项目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申请有线电视专项宣传项目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供应商:名称:北京歌华益网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7层714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4号楼,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 55569525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有线电视专项宣传项目 BJJQ-2020-421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洋、李先磊, 联系电话:65244876、65915024、65699706传真:65951037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为切实提升广大北京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首都社会文明程度,利用有线广播电视资源进行公益广告专项宣传,进而展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了切实提升广大北京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首都社会文明程度,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拟于2020年继续利用有线广播电视资源的【开机首屏页面】、【回看】、【点播】、【综艺】平台进行公益广告组合宣传,进而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项目的承接供应商需拥有丰富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并且具有独立的广播电视网络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和维护;广播电视节目收转、传送;广播电视网络信息服务;利用有线电视自有界面发布广告等资源。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北京地区唯一一家负责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的网络运营商。北京歌华益网广告有限公司是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全权负责歌华平台的广告经营业务。该平台拥有的北京地区高清双向用户达550多万,并且可全天24小时在其独有的【开机首屏页面】、【回看】、【点播】、【综艺】平台上持续播出公益广告,年曝光量约10亿次。歌华平台的宣传作用及其广告投放资源,是其他供应商完全无法比拟的。

综上,为落实该项公共服务工作,北京歌华益网广告有限公司拥有唯一性地位。只有依托北京歌华益网广告有限公司的电视宣传平台及广告投放资源才能充分展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才能使公益广告宣传的影响力更加深入人心。故该项目只能向北京歌华益网广告有限公司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北京歌华益网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7层714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1:姓名:张兆宪、工作单位:中央党史研究室、职称:副编审、专家论证意见:本项目的承接供应商需拥有丰富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并且具有独立的广播电视网络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和维护等资源。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北京地区唯一一家负责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的网络运营商。北京歌华益网广告有限公司是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全权负责歌华平台的广告经营业务。故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北京歌华益网广告有限公司)获取。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2:姓名:郝莹、工作单位: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职称:副研、专家论证意见:歌华平台拥有的北京地区高清双向用户达550多万,并且可全天24小时在其独有的【开机首屏页面】、【回看】、【点播】、【综艺】平台上持续播出公益广告。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北京地区唯一一家负责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的网络运营商。北京歌华益网广告有限公司是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全权负责歌华平台的广告经营业务。故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北京歌华益网广告有限公司)获取。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3:姓名:杨燕、工作单位:国家博物馆、职称:高级工程师、专家论证意见:本项目需利用有线广播电视平台及广告投放资源进行公益广告专项宣传,进而展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北京地区唯一一家负责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的网络运营商。北京歌华益网广告有限公司是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全权负责歌华平台的广告经营业务。故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北京歌华益网广告有限公司)获取。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05-12 09:00至 2020-05-19 17:00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55569525),以及使用单位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4号楼,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 55569525)。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 421专家意见.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

(1) 421-有线电视宣传-单一公告.pdf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

421专家意见.pdf

421-有线电视宣传-单一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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