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申请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116查控系统及服务保障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奇华通讯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14层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65223229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公交总队116查控系统及服务保障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伊婷、马静,
联系电话:65915614、65913057、65244576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采购项目内容:为公交总队116查控系统及服务保障项目服务。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为公交总队116查控系统及服务保障项目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于2019年11月11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公告上的项目名称为:“公交总队116查控系统及服务保障项目”,网上申报的项目名称为:“公交总队116查控系统及服务保障项目”)。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共有1家投标人(北京奇华通讯有限公司)报名;本项目于2019年11月18日发布更正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只有北京奇华通讯有限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该项目现场未开标并予以废标。经专家论证,公交总队116查控系统及服务保障项目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技术需求部分没有歧视性和倾向性,且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为加快采购进度,顺利推进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奇华通讯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14层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 名 | 黄芳 | 职 称 | 教授 | 工作单位 | 首都医科大学 |
姓 名 | 及俊川 | 职 称 | 研究员 | 工作单位 | 中科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 |
姓 名 | 商建云 | 职 称 | 高工 | 工作单位 | 北京理工大学 |
论证意见 | 该项目于2019年11月11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公告上的项目名称为:“公交总队116查控系统及服务保障项目”,网上申报的项目名称为:“公交总队116查控系统及服务保障项目”)。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共有1家投标人(北京奇华通讯有限公司)报名;于2019年11月18日发布更正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只有北京奇华通讯有限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该项目现场未开标并予以废标。 经专家论证,公交总队116查控系统及服务保障项目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技术需求部分没有歧视性和倾向性,且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为加快采购进度,顺利推进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12月09日至 2019年12月13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公安局(联系人:王警官,联系电话:65223229),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65223229)。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1070单一论证意见.pdf;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1)1070论证意见.pdf; (2)1070代理机构情况说明.pdf;3、其他附件;
(1)12.6 1070单一来源公示公告.pdf;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