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昆曲剧院申请新创剧目经费其他文艺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供应商:北京文化艺术音像出版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6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方昆曲剧院联系地址:北京市马家堡东路106号, 联系人:曹文震, 联系电话: 010-58345126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新创剧目经费其他文艺设备采购 BJMSJY-190128-3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明世继元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斯斯, 联系电话:010-63518887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北方昆曲剧院新创剧目《清明上河图》,该剧具有“入人也深、化人也速”的强大功能,引领社会归于清静、净化人心回到安宁、启迪众人反省人生,这种思想内蕴深厚的艺术作品是当代所急需,而且为历代所需要。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推进社会主义的文明建设,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对于宣传品的制作、推广,需按约定时间在2019年12月1日-2020年1月10日间做出成品,保障演出前期宣传。2020年2月10日前完成演出后的宣传。
资源保护、影像录音是现今保存资料的重要环节,对新剧目得以保留,传承起到积极的作用。要求安排录制《清明上河图》2020年1月份的现场演出,需要对方具有高清的设备,精准的录制能力,按约定时间在2020年1月2、3日到达指定剧场进行录制工作。保障演出安全。
易拉宝及横幅制作按照我院提出的规格进行制作。供货时间:2020年1月2日前。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于2019年10月1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至仅有一家供应商报名;于2019年10月24日再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至仅有一家供应商报名,两次报名供应商均为北京文化艺术音像出版有限责任公司。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没有歧视性条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北京文化艺术音像出版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6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专家1:
姓 名 | 姜旭 | 职 称 | 高工 | 工作单位 | 国家信息中心 |
论证意见 | 本项目于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7日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第一次公开招标),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31日(第二次公开招标)也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二次投标供应商均为北京文化艺术音像出版有限责任公司。 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没有歧视性条款,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因此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专家2:
姓 名 | 周严平 | 职 称 | 高工 | 工作单位 | 北方工业大学 |
论证意见 | 本项目于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7日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第一次),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31日(第二次)也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二次投标供应商均为北京文化艺术音像出版有限责任公司。 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没有歧视性条款,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因此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专家3:
姓 名 | 马振平 | 职 称 | 高级工程师 | 工作单位 |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
论证意见 | 该项目2019年10月中旬进行第一次公开招标,只有一家供应商响应,没有完成招标项目。然后10月24日至10月31日进行第二次招标,同样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两次参与供应商均为北京文化艺术音像出版有限责任公司,也没有任何供应商对技术参数提出疑议。 现经审查,该项目招标文件不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条款,为顺利完成该项目采购任务。建议改为单一来源方式解决。 |
六. 公示的期限: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11-12 00:00至 2019-11-18 00:00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人:刘元霞,联系电话:010-85157221),以及使用单位北方昆曲剧院(地址:北京市马家堡东路106号,联系人:曹文震, 联系电话: 010-58345126)。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 专家论证1.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1) 专家论证2.pdf
3、其他附件;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