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19年北京市电子政务网络市级网络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光缆 线路维护(郊区部分)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供应商: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12层,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 8610 88511155-6316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2019年北京市电子政务网络市级网络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光缆 线路维护(郊区部分) TC190R8NP
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7710506263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北京市电子政务网络是连接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及相关业务单位的宽带网络,是承载北京市各类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基础网络平台。该网于2001年由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华有线公司)负责建设,架设原则上采用歌华有线公司拥有独立产权的路由,个别处借用电信与电力产权的路由,将政府网与公安网采用同缆不同芯的办法搭建。即:56芯光缆内包括政府网全程24芯,公安网全程8芯。有线电视环线24芯。远郊光缆网连接了通州区、顺义区、平谷区、昌平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大兴区、房山区、门头沟区10个汇聚节点及公安分局和到市区的联络缆,远郊光缆网总规模达到1100.62皮长公里。为确保电子政务网络光缆、金盾光缆的正常使用,自网络建成以来,北京市政务网络管理中心和首信公司一直委托歌华有线公司负责开展北京市电子政务网络郊区部分光缆的建设、运维、抢修等工作。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由于歌华有线公司一直负责开展北京市电子政务网络郊区部分光缆的建设、运维、抢修等工作,且本项目的建设基础采用歌华有线公司拥有独立产权的路由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适用情况。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序号 | 论证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由于歌华有线公司一直负责开展北京市电子政务网络郊区部分光缆的建设、运维、抢修等工作,且本项目的建设基础采用歌华有线公司拥有独立产权的路由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适用情况。 | 赵元 | 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 | 高工 |
2 | 龙彩凤 | 北京奥林匹克公园 | 高工 | |
3 | 熊炜 |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 高工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08-30 09:00至 2019-09-06 16:30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8610 88511155-6316),以及使用单位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12层,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 8610 88511155-6316)。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 专家论证意见.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1) 单一来源公告.pdf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