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新闻中心申请北京教育新闻中心“教育新视点”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电视宣传专栏采购计划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供应商:北京电视台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8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教育新闻中心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15号嘉禾国信大厦, 联系人:薛雨桐, 联系电话: 87167768-210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北京教育新闻中心“教育新视点”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电视宣传专栏采购计划 /
代理机构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圣钰, 联系电话: 010-62686390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在北京卫视《特别关注》栏目及北京电视台新闻频道《都市晚高峰》栏目共计制作播出60期“教育新视点”系列专栏,解读教育政策,报道教育动态,营造良好氛围。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1)该项目主要受众为北京地区师生家长,且节目已在《特别关注》、《都市晚高峰》平台连续播出三年,拥有了一批固定观众,就传播效果而言,需继续在北京电视台播出该专栏。
(2)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广播电视社会类新闻不得实行制播分离,社会制作机构不得制作社会类新闻。同时《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的通知》(新广电发【2016】90号)明确要求,严禁电台电视台对具有较强政治性、政策性或可能对公共政策、社会舆论产生较大影响的节目栏目实施制播分离。“教育新视点”电视新闻专栏通过宣传报道北京市、区、学校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探索和经验,展示首都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宣传解读教育政策,传播教育理念,传递首都教育声音。报道内容政策性较强,属于通知中明确禁止制播分离的节目,因此只能由北京电视台制作。
综上所述,本项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北京电视台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8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论证意见 | (1)该项目主要受众为北京地区师生家长,且节目已在《特别关注》、《都市晚高峰》平台连续播出三年,拥有了一批固定观众,就传播效果而言,需继续在北京电视台播出该专栏。 (2)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广播电视社会类新闻不得实行制播分离,社会制作机构不得制作社会类新闻。同时《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的通知》(新广电发【2016】90号)明确要求,严禁电台电视台对具有较强政治性、政策性或可能对公共政策、社会舆论产生较大影响的节目栏目实施制播分离。“教育新视点”电视新闻专栏通过宣传报道北京市、区、学校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探索和经验,展示首都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宣传解读教育政策,传播教育理念,传递首都教育声音。报道内容政策性较强,属于通知中明确禁止制播分离的节目,因此只能由北京电视台制作。 综上所述,本项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 ||
专业人员姓名 | 裴立新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工作单位 | 华风气象传媒集团 | ||
专业人员姓名 | 史利 | 职称 | 教授 |
工作单位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 ||
专业人员姓名 | 吴兵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工作单位 | 中国教育电视台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04-09 17:00至 2020-04-16 17:00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联系人:薛雨桐 ,联系电话:87167768-21),以及使用单位北京教育新闻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15号嘉禾国信大厦,联系人:薛雨桐, 联系电话: 87167768-210)。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北京教育新闻中心“教育新视点”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电视宣传专栏采购计划.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1) 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北京教育新闻中心“教育新视点”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电视宣传专栏采购计划.doc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