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政府采购平台系统磋商公告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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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石景山区财政局的委托,对“石景山区政府采购平台系统”(项目编号:GXTC-CZ-1661070)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相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建设周期

备注

石景山区政府采购平台系统

2017年4月30日完成全部软件功能开发,2017年5月1日投入试运行,2018年1月1日起项目正式运行。

在最终验收后,成交供应商需提供24个月的免费质量保证期。质保期所产生系统维护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成交人转包、分包。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得

  1、购买时间: 2016年12月13日至2016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购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3、文件售价:纸质文件人民币500元整(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4、供应商购买文件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磋商文件答疑: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日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书面形式和电子版本)传真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将澄清问题回复以传真形式发至各潜在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6年12月26日9:3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一招标分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3、磋商期间,采购人将逐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上发布。

  采 购 人:石景山区财政局

  地    址: 石景山区阜石路167号

  联 系 人: 柳万军

  联系电话:68878071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邮    编:100048

  联 系 人:张玉新、韩倩

  电    话:010-88019358-826

  传    真:010-88357518

  电子信箱: gxzbzyx@sina.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3日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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