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昌平区污水处理中心再生水处理系统过滤器更换项目
项目编号:JM-00003242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昌平区昌平路25号(水务局)
采购人联系人:宋甫然
采购人联系电话:010-8010557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宇君
电话:010-69704251
预算金额:920000.00元
二、采购范围及简要技术参数: 详见谈判文件
本次采购范围包括以下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运行调试等。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 |
1 |
自清洗过滤器 |
详见谈判文件 |
2套 |
2 |
DN350手动蝶阀 |
详见谈判文件 |
4台 |
3 |
DN350碟式止回阀 |
详见谈判文件 |
2台 |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需求的供应商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如下:
7、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9、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14、投标人必须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15、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符合[2016]125号文规定。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
报名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白浮泉路10号兴业大厦三层业务一室
联系人:王宇君
联系电话: 010-69704251 传真: 010-89718686
五、报名须持有的文件资料,须由其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具有有效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上述三个证件如果已经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报名前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盖单位公章);
4、报名前连续三个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报名前连续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本单位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招标项目的法人授权代表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8、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告发出之日后查询并打印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及承诺书原件。(提供网站查询记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9、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备注: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应包含水处理设备或环保设备的生产或销售。
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 每日上午9:00 至11:00,下午2:00 至4: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兴业大厦三层业务一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6日上午9:00分
备注:本项目公告期为五个工作日。
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6日